为加强我校内部审计工作,保证各项教育法规、政策及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,促进廉政建设,根据市教育局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 一、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:成立BoB手机客户端
内部审计领导小组,指导我校内部审计工作,成立BoB手机客户端
内部审计工作小组,具体负责全校的内审工作。 二、内部审计机构在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,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学校的规章制度,对本学校执行教育法规、政策及财经纪律等进行审计监督,对本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。审计业务受上级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。 三、审计的范围:全校的预算内外资金的运作过程。 四、审计的主要内容: 1、每年底对预算及决算进行一次审计。 2、财务收支审计。每学期对财务支出凭证进行审计。 3、财产审计。每学期对财产帐实情况进行核对审查,防止虚报冒领、开假发票、损坏丢失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。 4、预算外资金财务审计。按《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》的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审计。 5、离任审计。对各部门负责人及会计人员调离免职时进行的审计。 6、基本建设项目预(概)算、决算审计。 7、其他审计事项。 五、审计人员按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及市教育局相关规定依法审计,审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,坚持原则、客观公正、廉洁奉公,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,滥用职权,玩忽职守。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,受法律保护。 六、按审计工作需要,被审计部门必须按时报送自查报告及有关资料。包括: 1、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报告; 2、财务收支凭证及有关资料; 3、税收报表及有关资料; 4、基本建设计划、决算及有关资料; 5、其他与审计有关的资料、证明材料等。 七、审计结束后,应根据情况,提出审计建议,并监督执行。对违纪的部门或主要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。 BoB手机客户端
2006年12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