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艺系团员政治学习第一期简报

作者:peach0926发布时间:2007-12-03


环艺系团员政治学习第一期简报

关于开展学习团章,履行团员权利和义务的通知

一、团章是规范和制约全体团员行为的总章程,在团内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约束力。

开展学习团章、遵守团章、贯彻团章、维护团章的活动,是共青团组织进一步学习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,也是全面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。本次学习,首先要求广大团员努力做到:

    认真学习团员的权利和义务,充分发挥团员的先进模范作用;

    牢记团员身份,铭记团员标准,严守团的章程,积极参加团的活动,争做优秀共青团员。

二、活动主题:认真学习团员的权利和义务

三、活动记录:记录在《团支部团员大会会议记录表》上

三、活动时间:各班自定(建议在周三下午放学后)

 

简报内容

一、团员的义务

1.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团的基本知识,学习科学、文化和业务只是,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。

2.宣传、执行当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

3.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,执行团的决议,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提倡共产主义道德,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,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,英勇斗争。

4.接受国防教育,增强国防意识,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。

5.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,热心帮助青年进步,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。

6.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,自觉维护团结。

二、团员的权利

1.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,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。

2.在团内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
3.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,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,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,监督、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。

4.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,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,可以保留,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。

5.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,并且可以申辩,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。

6.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、申诉和控告,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案。简而言之即:对团的领导人的决定权;对团内事务的管理权;对团的领导机关和团干部的监督权;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权。

三、1998年五四青年节胡锦涛总书记向青年提出的四点希望是什么?

一是,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;

二是,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;

三是,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;

四是,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。

 

环艺系系团支部   环艺系学生党章学习小组

2007年11月26日      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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